公安机关、教育部门提醒,考生切勿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点考场,以免触犯考规考纪;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网上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生考试,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等行为,严重危害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公平公正,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作弊罪,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经营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罪名。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严重破坏国家教育考试秩序,涉嫌违反《教育法》。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将持续保持对涉考犯罪“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2023年高考安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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