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科类的征求志愿。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21〕6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办法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2)本次填报时间为8月18日8时至18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填报。
(3)有关高校的办学地点、收费情况、报考条件等,请考生参阅《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有关政策规定和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
此外,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查询相关录取结果。
相关文章
- 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5-05-07
- 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5-07
-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公布通告 2025-04-22
-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通告 2025-04-18
- 福建: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5-04-17
- 福建: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15日起填报 2025-04-14
-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本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公布通告 2025-04-13
- 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咨询和监督电话 2025-04-11
- 福建: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免试录取专科工作的通知 2025-04-08
- 福建: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普通高中类、中职学校类和特殊群体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 2025-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