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每年培养400多名优师
优师专项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国家优师专项由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承担,重点招收培养语文、数学、英语等专业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由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结合58个脱贫县教师补充需求、编制岗位实际和师范院校培养能力,确定年度招生培养规模和招生专业。
优师专项计划单列编制,面向全省考生择优录取。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须参加当年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毕业后定向到我省58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就业。
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我省每年培养800名左右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
从2021年开始,我省将采取“指标到县、倾向招生、签订协议、合格聘用、定向服务”的培养模式,每年拟安排800名左右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分别由省内7所开设小学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承担培养任务。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培养方向的学生参加普通高招统一录取后,与报考的设岗县(市)和培养院校签署培养就业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确保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任教。
小学教育全科型教师实行单列类别录取,本科层次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专科层次专科提前批录取,类别为乡村定向小学全科型教师,录取面向全省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分县招生,按照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它任何批次投档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对被录取的小学教育专业定向生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适当补助。
重点培训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1-4年级任课教师
主要培训对象为全省教师数量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乡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1-4年级任课教师,每年度统筹安排乡村学校在职教师参加为期6个月的专业培训。基于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现状,乡村小学1-4年级全科型教师分学科培训,主教学科在语文、数学中选1门,兼教学科在道德与法治、科学中选1门,特长学科在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写字(书法)课程中选1门。
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市县财政根据学校隶属关系按照辖区内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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