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于5月20日11:00前向所在学校或报名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具体复核科目,如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等,由各地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复核结果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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