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可使用公安机关(含民航、铁路公安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核验身份无误后方可入场。
2.手机、手表、智能手环、电子记事本、无线耳机等具有无线接收和发送功能的电子产品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应按照考点工作人员要求,有序上交存放手机,主动配合安全检查。
3.请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有听力测试的科目,开考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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