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5月27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成绩查询结果,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生到主考院校)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是否含过程性考核赋分等方面。考生不查看答卷(答题卡)。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超出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规定程序复核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可通过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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