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3年4月自学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全省各地在交通出行、噪音治理、卫生防疫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综合保障,为考生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我省坚持以考生为本,积极满足考生合理考试需求,其中共为4名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参加自考提供了电子试卷、电子助视器、延长考试时间等相应的合理便利措施。
考试期间,省公安厅、省疾控中心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组,在省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联合办公,为考试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为确保考场秩序井然有序,考风考纪风清气正,形成打击“助考”犯罪活动高压态势,省教育考试院采取驻点巡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巡查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还将组织专门力量,随机抽取若干考点考场的监控录像进行检查,加强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监控的回放倒查,一旦发现考试违规情况,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截至下午17:00考试结束,我省2023年4月自考首日安全平稳顺利,全省各地考试组织严密有序,考点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整体良好,社会反应平稳。
4月17日起,我省将启动网上评卷工作,预计5月下旬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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