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 (学校代码:14278)

    一、学校概况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1955年创办的广东教育行政学院,1960年更名为广东教育学院,同年,广东工农师范学院并入,1970年停办,迁往肇庆开办肇庆地区师范学院,1978年复办,1982年被确定为省属成人师范本科院校,并于同年开始举办成人师范本科教育,1985年开始举办普通专科教育,1990至2008年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同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类型定位:教学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

    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开展成人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

    学科定位:以教师教育为主,适度发展非师专业。

    服务面向:立足广东、面向湾区、辐射全国,服务基础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办学理念:因基础教育而生、应基础教育而兴、为基础教育而谋。

    办学特色:聚焦“小(学)儿(学前教育)科”,引领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培养目标定位:培养“人格健全、文化知识广、专业基础实、职业技能强”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现有海珠、花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35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6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4万余册,电子图书74万余册。设有19个教学院系和22个研究机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932人,成人在校生4万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82人,其中高级职称219人,博士、硕士学位805人。现有11人次获“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广东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非物质文化遗产潮州音乐项目广东省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南粤优秀教师”“南粤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学校有教育部校(园)长培训专家1人、“国培”计划国家专家库专家14人、省督学3人。受聘其他大学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1人。

    学校开设4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5门(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2个,在最近2届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获批“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广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历史长,办学品质好,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成人教育学院承担全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多专业、多层次、多站点的办学体系,有高效的、完善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在办学层次上,有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现开设15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在办学形式上,有函授、业余等。广东省多个地市设有经教育部批准的校外教学点。近年来,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对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模式的改革,大力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随着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学校将创建全新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体系。

    多年来,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为广东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本、专科层次专业人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热诚欢迎有志学习、提高的在职教师、干部、职员和社会青年报考。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的人员。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录取的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指2025年3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报考。录取考生2025年春季入学报到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办理入学各项事务,否则不得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4.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5.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有关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6.考生一般应具有广东省户籍,外省户籍考生应在广东省工作或居住。考生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确需在非户籍所在地市报考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报考,报名时应上传广东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社保证明或应届在校就读证明等材料之一。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耽误报考。

    7.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报名时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制作。考生电子档案内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身份证信息以及成人高考成绩等。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确认的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等原因导致的不利后果,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时间和流程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报名。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照顾加分(除贫困山区县以及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外)和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还须进行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审核时间为9月9—14日(其中9-12日网上注册于报名)。

    四、加分和录取照顾政策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院校单考和符合照顾录取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的成人本科教育免试生的报名时间,与成人高考报名其他考生相同。

    五、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

    邮政编码:510303

    成人教育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赵老师,020-34113293、34115611

    成人教育学院网址:http://www.gdei.edu.cn/crjyxy/

    六、统考考试时间、地点

    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20日,请考生到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安排可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eea.gd.gov.cn/)查询。

    七、专业加试时间、地点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报考艺术和体育专业,需加试专业课”的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于10月13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具体要求以我校成人教育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八、录取及相关事项

    1.凡符合录取条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入学注册须知和缴费须知在成人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考生可于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全省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进度为准),登陆广州招考网(网址:http://www.gzzk.gov.cn/)、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eea.gd.gov.cn/)查询录取结果。

    2.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录取情况而定,因考生数过少不能成班的专业,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申请办理转专业手续。

    九、新生入学与复查

    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高等学校录取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应在2025年3月初入学。

    新生入学时,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的新生(含应届专科毕业生)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及专科毕业证书验证报告复印件,符合照顾政策录取的新生还需持有关证明原件。未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并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及报考资格、照片等方面信息。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需要重新审验其专科毕业证原件,并与录取信息记录核对。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备案。资格复查期内不得办理转学(转进或转出)手续。

    十、学费标准、缴费方式及时间、学制、教材采购方式、学生待遇及学位授予

    1.学费标准: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目录》,如有变动,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2.缴费方式及时间:被我校录取的学生须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扫码缴费,所扫二维码位于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左侧。学生扫码登陆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财务处公众号,缴清当次学费。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至3月。学费分三次缴清。

    3.学制:2.5年。

    4.教材采购方式: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推荐书目由学校下发至各校外教学点,教材购买采取自愿购买原则。

    5.学生待遇: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招生均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国家均承认学历,其使用和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有意申请学士学位的专升本考生,须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附件: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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