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上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手册》中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拟对俞志俊等981名已退学的学生在学信网上予以“学籍注销”。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6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办公室:62552368张老师。
附件:上海大学关于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981名学生拟予以注销学籍的公示.pdf
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办公室
2025 年5月26日